薛富善教授:“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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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7-08-07 12:12 文章来源: 丁香园
关键词: 薛富善 李成文 中国医学科学院 整形外科医院 慢性疼痛 慢性疼痛综合征 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 点击次数:

  对于大多数的慢性疼痛性疾病来讲,无共同的病因、无可预见的自然病史、无明确的病程为其临床处理提供依据,这些不确定性导致了对大量的慢性疼痛性疾病冠以可代表多种诊断的命称。虽然“慢性疼痛综合征(chronic pain syndrome)”这一通用术语已经被人们广为使用,但是目前尚未得到人们的正式认可。

  一、由术语“慢性疼痛综合征”引发的问题

  虽然“慢性疼痛综合征”这一名称是对不明确疾病的非正式分类,但是它却引起了混淆。笔者认为它在本质上带有绝望的色彩,只能在万不得已时才可使用。虽然慢性疼痛在一般人群中十分常见,但是真正发展成为慢性疼痛综合征者却较为少见。例如,就慢性腰部疼痛患者来讲,仅有少数(5%)发展成为失能性慢性疼痛。但是就补偿金和工作损失而言,他们却极不成比例地占据了费用的绝大部分(85%)。不了解这种差异的医疗从业人员通常采用相同的方法来处理这种不同性质疾病的持续性疼痛。这个医源性问题的过程常常是以试图为患者提供疼痛缓解的良好意愿为开端,以卫生保健提供者和患者之间相互感到沮丧和矛盾为终点,此乃慢性疼痛综合征的特征。

  患者和卫生保健提供者的沮丧情绪主要是来自于科学、临床和医学-法律界对慢性疼痛的不确定状态。由专业人员缺乏共识以及对相关变量的不同阐释所致的概念分歧可引起混乱和矛盾。随后出现的就是采用行为特征和心理特征代替疼痛疾病的具体躯体特征来对“慢性疼痛综合征”进行命名,这些行为特征和心理特征如下。

  1、患者给卫生保健提供者提供的疼痛陈述象“谜”一样,以致两者发生冲突和相互不满意。

  2、生活方式的中心是:通过反复试图获得药物或外科手术治疗来寻求疼痛的立即缓解。

  3、反复试图从社会保障机构、工人补偿机构和退伍军人管理局等社会机构获得与疼痛有关的金钱补偿。

  4、深信疾病的存在,并对躯体功能过度关注。

  5、形成了许多心理社会功能异常的症状,而患者坚持认为这些症状是继发于疼痛。这些症状包括抑郁、酗酒、为“疼痛缓解”而滥用违禁物质、对阿片类药物等高度滥用可能性的药物产生依赖、失眠、躯体活动过度减少、家庭关系严重异常、职业和家庭职能明显异常。

  “慢性疼痛综合征”这一术语亦可使人们对疾病持续时间及其所暗含的良性含义产生误解。把疼痛归类为慢性的主要依据是时间。慢性疼痛通常被定义为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的疼痛。在肿瘤疾病相关性疼痛患者,虽然疼痛的持续时间常常超过3个月,但是几乎没有患者表现为慢性疼痛综合征。癌症相关性慢性疼痛和非肿瘤疾病相关性慢性疼痛之间的混淆导致了对长期应用阿片类药物进行临床治疗的严重误解。卫生保健提供者不恰当地将癌痛患者的治疗方案应用于其他类型的慢性疼痛患者,并主张逐渐增大阿片类药物的剂量,但却没有正确认识到这些患者之间的差异。有人建议采用慢性顽固性良性疼痛综合征(chronic intractable benign pain syndrome)这一名称来鉴别这些患者和那些恶性疼痛患者。但是该疼痛性疾病并不是良性的,所以这种名称并不能准确地表达这种疼痛体验。有人反对采用诸如“非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nonmalignant chronic pain syndrome)”之类的术语,并提倡采用更具病因学意义的诊断。如果存在特异、有效和具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法,特异性诊断就对治疗方法的选择非常有意义。然而对慢性疼痛患者来讲,有无明确的病理学异常与其疼痛、痛苦和失能程度几乎毫无关系。

  二、术语“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的提出及意义

  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overwhelming chronic pain syndrome)是一个十分有用的术语,因为它完成了迄今仍难以琢磨的目的,即:创造了统一命名的标准并克服了诊断命名的难题。不管疼痛的病因如何以及是否有疾病的存在,谜一样的患者普遍表现为遭受疼痛的折磨,并对医疗系统和失能保障系统构成了强大压力。他们的突出特征是反复向生物医学性卫生保健提供者诉说广泛的失能和严重的情感痛苦,他们将失能和情感痛苦归因于疼痛,而传统的治疗方法对其疼痛却毫无效果。

  要理解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应从了解患者的求助过程开始。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病态心理(patienthood)是一种心理社会状态而不是一种生物学状态。许多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并没有寻求医学的帮助。相反,许多慢性疼痛患者没有严重疾病却广泛地消耗医疗服务。慢性疼痛是一种体验,而不是一种疾病。与躯体症状的数量或严重性相比,心理社会因素是预测慢性疼痛患者占用卫生保健服务的更好预测指标。虽然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主要是一个心理社会问题,但是其却常常被当作一个生物医学问题进行处理。必须认识到,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是一个带有医学方面问题的心理社会疾病,而不是一个带有心理社会问题的医学疾病。

    生物医学低估了这种疼痛体验的复杂性。要理解被慢性疼痛折磨患者的求医过程,就需要认识疾病(disease)和病态(illness)的区别。疾病是器质性病变所致的一种躯体状况,而病态则是指自认为身体不健康的个体的主观体验以及他人在其身上所观察到的行为表现。医师诊断和治疗疾病,而患者感受病态。关键是要认识到:疾病与病态不具有一对一的关系,疾病过程与其所伴病态的发展轨迹不同。这就是说:疾病本身不足以解释患者的疼痛体验情况,恢复健康也不是简单的治愈或疼痛缓解。

  许多现代健康问题是与病态有关而不是与疾病有关,其中慢性疼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就是一种病态,要么没有明确的疾病决定因素,要么仅靠疾病本身无法解释。由于在疾病预防和疾病早期发现、消除及控制方面的进步,疾病的发病率和患病率均正在下降。相反,病态行为(illness behavior)、失能、卫生保健资源的应用和费用却在持续增长。慢性疼痛综合征患者被其主观的病态体验所压制而不是被其疾病所压制。驱使他们反复求医的真正根源是其主观的病态体验,而不是疾病。这就需要在临床医师的疾病定义和患者的患病体验之间的鸿沟上架起联系的桥梁。

  社会因素在疼痛体验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融洽的医患关系,卫生保健提供者可成为患者获得社会支持的一个重要来源。在对遭受主观痛苦压制的患者进行治疗时,需要考虑许多非医学问题,但是典型的生物医学从业人员既没有接受过这些方面的培训,也没兴趣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那些无客观检查结果却顽固地认为自己患有真正躯体疾病的患者十分难以治疗,因为他们对有关其身体情况的保证没有积极的反应。他们强烈反对医师关于“其除了存在疼痛引起的问题之外还患有心理社会问题”的说法。对秉持生物医学模式的从医者来讲,这类患者从人际关系方面来讲以及就其所需的医疗服务越来越多而言均具有压制性。

  患者、卫生保健提供者和医学-法律系统之间相互感到沮丧和矛盾可用来鉴别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患者和患有慢性疼痛但却易于治疗的患者。增加“压制性”这一命名可为多种慢性疼痛诊断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从而简洁地界定了这种区别。执业医师如何去帮助这些患者则是由其疼痛模式决定的。

  必须认识到,对于压制性慢性疼痛综合征这种多方面疼痛体验不存在治愈的方法。因此,关于“疼痛是否真实—即伴有相关性病理学改变”没有任何意义。疼痛可同时被定义为一种躯体-心理体验。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观点不是将疼痛分成几个部分,而是将伤害性感受看作是躯体、心理(认知、情绪、行为)、社会和文化等因素构成的一个复杂网络中无法分解的一环。一个人的疼痛体验和相关性失能在整体上与其主观状态和社会影响密不可分。疼痛作为整体存在,其中感觉、体验和应对彼此混合成统一的体验。

  最初的治疗重点在于帮助患者摆脱生物医学的观点,向慢性疼痛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转变。这种转变对于重新设定治疗目标、治疗方法和预期治疗结果至关重要。卫生保健提供者所承担的角色就象是一位教师或一位向导,而不是外科手术、神经阻滞或药物治疗方面的医学专家。在治疗的过程中,患者是一个主动的参与者而不是医学专业技术的被动接受者。治疗的目标是康复和恢复健康,而不是祛病,旨在:①帮助患者获得管理疼痛的技能;②为患者生活的各个方面确定改变的目标;③让患者为治疗结果承担更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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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薛富善 李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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