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儿科(610071) 李 敏 李 兰 宋 丽 张 蕾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的本质是呼吸道的慢性炎症性疾病,气道高反应性是哮喘患者最重要的病理生理特征之一。近年来,肺功能测定已逐渐被作为诊断哮喘与疗效判断的客观依据,同时测定气道的反应性对于不典型哮喘的诊断、药物治疗期间疗效的判断、停药的指征掌握等具有重要意义,并有其独特的优势。我们通过对已确诊并进行正规治疗的哮喘患者监测其临床症状、肺功能及气道反应性(以PC35sGaw 代表)的动态变化,探讨上述指标在儿童哮喘治疗中的指导意义。入选的所有患儿初始治疗均给予沙美特罗替卡松干粉吸入剂,按照哮喘防治指南中的疗效判定标准,达到临床控制后每3 个月药物进行1 次降级。分别在治疗前、治疗后3 个月、1 年、2 年对38 例哮喘患儿进行常规肺功能检查,同时吸入浓度倍倍递增的乙酰甲胆碱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测定指标包括PEF%、FEV1 占预计值%、MMEF%及PC35sGaw。吸入乙酰甲胆碱浓度PC35sGaw≤8mg/ml 为激发试验阳性,观察随防时间为2 年。
结果发现所有患儿对ICS+LABA 的联合治疗反应良好,97.3%的患儿达到临床完全控制。治疗后肺功能仅2 例存在轻微异常,FEV1 占预计值%、MMF%、PEF%值随治疗时间的增加明显升高,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气道反应性测定在治疗后3 个月、1 年、2 年PC35sGaw 浓度分别为(0.74±0.57)mg/ml、(1.47±1.29)mg/ml 及(3.83±2.26)mg/ml,说明治疗后3 个月气道反应性明显降低,继续治疗患者的气道高反应性仍可得到明显改善,但至治疗2 年时仍有57.9%的患儿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均为轻度气道高反应)。因此认为哮喘临床指标达到完全控制的时间早于气道反应性达到理想水平的时间,通过采用支气管激发试验测定气道的反应性能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反映气道的炎症,气道反应性指标在联合治疗长期随访以及调整治疗方案中的价值优于临床症状和肺功能,PC35sGaw 可作为评价疗效、指导治疗方案调整的指标之一。只有哮喘患者气道反应性降低到正常水平方可视为哮喘的“临床控制”,并建议当PC35sGaw 浓度≥6mg/ml(第8 管以上阳性)时方可考虑停药观察。
作者: 丁香园通讯员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