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急诊值班时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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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6-12-16 22:48 文章来源: 丁香园
关键词: 急诊 医务人员 自我保护 点击次数:

网友[milo]:

下个月就要去急诊值班了。本院的外科急诊班一个人值,有些严重问题漏过,却没有机会补救,另外遇到醉汉发酒疯,瘾君子要求开麻醉药时孤立无援。本院有好多外科医生栽在急诊上。所以有些担心。把我听过的一些事情列出来,总结经验教训。

希望能收集到足够的事例,最后能总结出一个“急诊十条”之类东西,让年轻医生上急诊心里有根弦。


先说最近的一件事:老年男性,交通事故后半小时入院,仅诉腰痛。值班医师查了腰椎正侧位片,没有骨折。开了点止痛药,病人回家四小时后死亡,法医鉴定死因为颅脑外伤。

本院的部分老医生总结如下:

1、要全面查体,当时如果病历记载头颅的阴性体征,那还可以辩解说,这是病人回家自己弄伤的,现在却没什么好说的。

2、不要可怜病人,给他省钱,出了事就是你可怜了。交通事故不说宰病人,也要给他全面查,以后处理事故时才说得清楚。

3、如果不放心的病人,给他开上两瓶大水,让他走不了,正好观察,又不用写留观病历。


第二件事:一天晚上,一个中年妇女,拿自己的医保卡要求给小孩开皮肤病的药。本院对医保管理较严,值班医生拒绝了这一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结果那个中年妇女在值班室里撒沷砸东西。

事后这位值班医生跟我讲:值班时不要讲什么原则,病人要求什么,就满足他,一切以减少麻烦为原则。如果你坚持原则被病人或者家属打伤,那是活该,不会有人同情。如果你还手,挨批评扣奖金没商量。行政那头的才不会理你是为了坚持原则,因公负伤。


第三件事:常有个瘾君子,一撸袖子全是针眼的那种,在晚上光顾本院急诊,要求医生给开一支。本院几乎所有的医生都认识他。上次他毒瘾发作,先是甩赖,后来声称要砸了值班室。当时一高年资主治值班,拿起杯子淡淡道:“这杯子是我的,其它东西全是医院的,随你砸。”

一旦病人砸东西,就可以叫警察把他带走,否则就算他骂你十八代,警察也没办法对他采取措施。

一、小医生尽量晚考麻醉处方权,没这个少犯错误,就算开给他,他也拿不到。

二、叫来总值班,就开溜,让行政的跟他罗嗦吧。

三、出现大事故以后,常有记者来采访,而且不只来一批。很多是实习记者,有新闻才有提成的记者,在他们眼里医生积极抢救意义不大,草菅人命才够有新闻价值。一前辈教我:不要接受采访,尽管走开,叫总值班来应付他们。一是因为你是医生很少面对镜头,很可能会说错话;二是在非线性编辑和断章取义下你的每句话都有漏洞成为把柄。

四、病人醉酒不要写。我当时听到这条时,也是一愣:事实为啥不写啊?因为如果涉及到纠纷处理,喝没喝酒可能成为责任认定时的决定性因素。就会天天有人来找你,要你说那天病人喝没喝酒,醉到什么程度。正确的处理是医生只管看病,喝没喝酒是你自己的事,是交警的事,我医生不对此作出任何判断。

五、病人腹痛时不用镇痛药,这个错误基本上是不会犯的,那我用点654-2是安全的吧?

大约一年前,一老年女性病人腹痛,腹部体征又不太明显,考虑到患者年纪较大,为了保险起见收住院,病人总粘在手上容易出事。患者家属拒绝住院,在门诊病历上签字为证。值班医生就给病人开了654-2输液。应该是比较完整的处理,即使有什么也应该赖不到值班医生头上。

就有那么巧的事,该病人原来就有青光眼不过从未经过诊治,自己也不知道。后来病人失明了,有可能是654-2的原因,也可以解释为疾病的自然发展。家属就抓住这一点,医生没有给我好好检查,没有考虑到药物的副作用,要求赔偿。

教训就是下回再用654-2这种“常规药”时,病历上吊一句:“否认青光眼病史”,甚至“再三询问坚决否认青光眼病史”!

另一个病例。一个老主任讲:一小孩头部外伤,清创没发现头皮下有异物残留,但是做头颅CT发现了异物。于是家属闹,到另一家医院去看,然后回来要求赔偿这部分费用。

老主任跟我讲的经验是:签字,家属要求外院治疗,并表示后果自负。患方来要这部分钱时,虽然气势汹汹,但是几个回合下来没什么收获也就算了。

我个人的想法是:清创时要求家属在旁,彻底探查伤口给他们看。小孩哭闹不止,父母也一定心焦问,医生能不能不弄。千万作出誓不罢休状“要对小孩子负责,如果残留异物会很麻烦……”。在家属的反复要求下,把CT当作替代检查手段。这样查出异物也没什么话说。

这样做是否妥当?

网友[yyyee]:

全面查体很重要。来了外伤的,不管患者说哪受伤了,都要把有生命危险的疾患排除掉再放患者走,最好留观。来了车祸或坠落伤的,不管患者有没有腹痛主诉,都要腹部查体或做超声检查。头外伤时,车祸公伤打架的最好查个头颅CT,患者好处理纠纷,咱们也放心,要求留观24小时,患者自己走了,那是他自己的事,有事不要说你让他回去的就行了。内科病主诉胸痛或上腹痛查不清原因的,都要做心电图检查,最起码不要把有生命危险隐患的查体检查忽略了。

网友[aniu0931]:

我认为作为个体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大环境实在太糟糕。

现有的举证方法要医生证明自己无过错不符合国情。国外不允许医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多看病人,而国内几乎所有医院要求医生多快好准的看病人。我院一个门诊医生一早上看平均40余位,一个病人平均6分钟还包括书写病理开具化验单与家属谈话等等。一个急诊医生一晚上可能也要接诊20到30人,多了40个也有,除了感冒发烧拉肚子就是很重的毛病了。如果同时来几个,面面俱到绝对是有难度的。重病人你会重视,但是有时侯一些实际上很重但是表现不出来的病人就成了定时炸弹。医生工作量大绝对是造成误诊治疗不及时的主要原因。

作为个人,无论你多努力,多细心,你总有忙不过来和疏忽的时候。对一些没有需要开单检查预警症状的病人你出于职业道德不开单或不作处理,一出事麻烦就来了。你作了CT没有问题人家会骂你没有水平,害他吃射线,你不作,死了你就要倒霉了。一个基底节20多毫升血肿的病人,值班内科说不用请外科会诊,后来病人很快脑疝死了,完了,挨打。一个教授给一个头晕的病人看病,有颈肩痛等等颈椎病的表现,说不用作CT,因为家属有钱,说就当体检作一个,大面积脑出血,结果很快死亡,如果不作回家了,这个教授日子也不好过,类似的事情很多。

这是需要政府立法来保护医生的。我是执业医师,我认为你不需要特殊检查我就不开,死了也不是我的错才对,要有法律做后盾。如果一定要做,好,请自费.我们都很被动的,急诊医生常被影像科的医生骂,说动不动头胸腹CT,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但是不这样怎么办??一个阑尾炎外科一堆教授诊拿不准事情还少吗?出了事老百姓打闹是受保护的,没有人敢追究他们。政府保护弱者。

所以个人认为法律大于一切,应该立法。不是单为保护医生,而是为公正。急诊应该加强投入,增加劳动力,但这是不可能的……

网友[songjingfeng21]:

大环境差,不能全怪患者一方,我们有的大夫水平低执业道德差,所以我们首先提早自己的业务水平,脑袋里要有东西,如果你的知识不过硬,来了病人,只有盲目的开检查,还有可能误诊、漏诊,留下后患,引起医疗纠纷。

只要患者不是过分的要求,一定要满足。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拿不准的一定要请示上级大夫,不行要请各专科会诊,不怕别人说你水平低,出了事情,可是要负责的。清创的时候一定要和患者和家属交待清楚,我们医生会尽量取出伤口内的异物,但是不能保证100%取出,因为有的异物太小或者异物太深等等原因不能取出,我想以后就是遗留异物,病人也是会理解的。



编辑: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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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ilo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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