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期儿童重症脑损伤评估技术学习班

作者: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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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时间: 2017-11-30至 2017-12-01
  • 会议地点: 北京
  • 电话:18611335631
  • 传真:暂无
  • 联系人:刘超
  • Email: liuchao108@foxmail.com
  • 联系地址:暂无
  • 会议网址:www.bqcc.com.cn

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与北京儿童医院共同主办的儿童重症脑损伤评估技术学习班将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1 日在北京召开,学习班预计招生 40 名。

一、培训师资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和北京儿童医院培训人员。

二、培训对象

1.   临床判定人员:为在三级医院工作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在儿童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和麻醉科从事临床工作 5 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不包括器官移植手术医师)。

2.   诱发电位、脑电图和经颅多普勒超声判定人员:为在三级医院工作并已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具备 2 年以上(至少完成操作 30 例)操作经验的儿科医师或技师。

三、培训内容

1.   理论部分:脑损伤(包括脑死亡)评估和脑损伤评估质控相关内容。

2.   操作训练:神经系统检查、诱发电位操作、脑电图操作和经颅多普勒超声操作。

3.   培训资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儿童质控版). 中华儿科杂志,2014 年 52 卷 10 期:756-759.

四、培训时间和培训费

1.   培训时间:2 天(2017 年 11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1 日)。

2.  培训费:2000 元/人,每增加一项考核项目加收 1000 元/项(分为神经系统临床评估、脑电图评估、诱发电位评估和经颅多普勒超声评估四项)。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收费,不接受刷卡。

五、考核安排

1.   考核内容:《脑死亡判定标准》及《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相关内容。

2.   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脑死亡判定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分为四项:临床评估证书(儿童)、脑电图评估证书(儿童)、诱发电位评估证书(儿童)和经颅多普勒超声评估证书(儿童),证书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颁发。

六、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见官方网址,请选择标注为「儿童」的培训项目。

3.  培训班人数有限,中心将按照报名顺序优先安排并邮件发送报名确认函,未收到报名确认函的医师请等待下期通知。

4.   报名咨询:刘超
电话:18611335631
邮箱:liuchao108@foxmail.com

七、培训地点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八、注意事项

(一) 请于报到时携带:

1.  报名确认函。

2.  2 寸标准免冠照片,照片数目为参加考核项目数目×2,例如:参加 2 项考核请上交 4 张照片。

3.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原件与复印件。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学员,请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须能证明专业方向,例如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等。若仅为外科,须由医院开据专业证明。特别提示:心胸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眼科等器官移植手术科室医师不能参加培训)。

5.  学习班报道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报道地点:北京儿童医院急救中心六层重症医学王晓晖老师处报到。

6.  培训考核班必须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缴费不接受刷卡。 

7.  关于发票:因已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需要各对方单位提供一下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营业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以上内容务必准确无误!

(二) 食宿安排

1.  除培训 2 天的午餐外,其他食宿费用自理。

2.  住宿需各医院自行预订,建议选择距离北京儿童医院较近的住宿地点,如朗悦酒店、中国职工之家、黑龙江宾馆等。

主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北京儿童医院
中心联系人:范琳琳 18810256323
北京儿童医院联系人:王晓晖 13911325180    武洁 13810309310
中心邮箱:wsbnss@sina.com

编辑: 会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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