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2016:陈俊副主任医师谈 DSM-5 双相障碍混合特征新概念
2016 年 8 月 31 日~9 月 3 日,第十四届全国精神医学学术会议暨中华医学会 2016 年精神病司法鉴定学术会议(CSP2016)在湖南长沙召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主任陈俊副主任医师向丁香园介绍了 DSM-5 双相障碍混合发作与混合特征的诊断更新要点。
陈俊副主任医师介绍道:在 DSM-5 出版之后,对于双相障碍混合特征有了新的概念,这和 DSM-IV 里面的混合发作是完全不同的。因为 DSM-IV 是作为一个类别诊断,必须有一个清楚的界限,到底是符合双相 I 型还是双相 II 型。如果这两个都不符合就归类到双相未定型当中。
但 DSM-5 中,把这样一个类别诊断改为一个谱系的诊断,也就是说是一个连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患者可以从抑郁的一端一直到躁狂的一端,所以有这样的混合特征可以把整个心境障碍作为连续的谱系来看待。
在诊断过程中,我们可以使用「伴有混合特征」来定义患者。比如说,一个患者是双相抑郁的发作,但在抑郁发作的同时,并不是单纯只有抑郁症状,你可能会发现一到三个躁狂症状,这样就符合伴有躁狂的混合特征;反之,如果一个患者在躁狂发作阶段,同时有情绪低落的症状,你可能会发现一到三个抑郁症状,我们可以称之为伴有抑郁特征的混合特征。
这样的一个诊断的改变,对于临床医生来说最大的意义是,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个完整的疾病来看。而且,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可以更加方便地应用。如果一个患者还没有达到双相障碍的诊断标准,但确实有混合特征,那么我们也可以考虑其将来很有可能发展为双相障碍,在后续的治疗当中可以充分引起注意,加强随访,必要时甚至开始使用心境稳定剂作为联合治疗,从而提高效果。
更多会议精彩内容,请点此进入 CSP2016 会议专题
关注精神时间 回复绑定得 5 个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