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美国心脏学会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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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受害者反应(盒子1):
当救助者已经确认环境安全,就应该检查受害者的反应。在检查中,可以拍打其肩膀,问“你还好吗?”。如果受害者有所应答但是已经受伤或需要救治,应马上去拨打911。尽快返回,重新检查受害者的情况。
启动EMS系统(盒子2):
如果单独的救助者发现没有反应的成年受害者(如没有运动或对刺激无反应),应该立刻启动EMS系统(拨打911),取得一台AED(如果条件允许),返回受害者处进行CPR和除颤。如果有两个或更多救活者,应该首先开始CPR,其他人去启动EMS系统和取得AED。如果事件发生在确定的医疗反应系统,则通知该系统而不是EMS。
医务人员可制定针对大多数心跳骤停的急救行动的程序。如果单独的医务人员发现成人或儿童的意外,并且看来有心脏引起,该人员应该立刻拨打911,取得AED,然后返回受害者出进行CPR,使用AED除颤。如果单独的医务人员发现淹溺者或其他任何年龄的窒息者(原因为呼吸骤停),该人员应该在离开受害者呼叫EMS系统之前进行5周期的CPR(大约2分钟)。
在拨打911进行求救中,应该准备好回答调度员的问题,如地点,发生了什么,受害者的数量和情况,已经进行的救助方式。最好在调度员对现场救治提出指导后,拔打电话者再挂断电话,返回现场进行CPR和除颤。
开放气道与检查呼吸(盒子3)
在进行CPR之前,首先将受害者仰卧位放到硬质的平面。如果没有反应的受害者为俯卧位,应将其放置为仰卧。如果为住院患者,并且已有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喉罩或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但不能放置仰卧位(如脊柱手术中),则应努力在俯卧位进行CPR(Class IIb)。如下:
开放气道:基础救助者
对于创伤和非创伤的受害者,基础救助者都应该用仰头抬颏手法开放气道(Class IIa)。托颌法因其难以掌握和实施,常常不能有效的开放气道,还可能导致脊柱损伤,因而不再建议基础救助者采用(Class IIa)。
开放气道: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对证明没有颈部外伤者可以采用仰头抬颏手法开放气道,尽管仰头抬颏手法只是来自意识丧失和瘫痪的成年志愿者,并没有在心跳骤停患者进行研究,仍有临床和放射线学(证据水平3级)证据和一个病例研究(证据水平5级)表明其是有益的。
近2%的钝性外伤患者有脊柱损伤,这种危险在颅面部外伤,Glasgow昏迷评分小于8或而这兼有的患者中增加三倍。如果医务人员怀疑颈椎损伤,开放气道应该使用没有头后仰动作的托颌手法(Class IIb)。但是如果托颌手法无法开放气道,则应采用仰头抬颏手法,因为在CPR中维持有效的气道保证通气是最重要的(Class I)。
在怀疑有脊柱损伤的患者,使用手法限制脊柱活动比用夹板固定更好(Class IIb)。手法限制脊柱活动比较安全,而用夹板固定可能会防碍气道通畅(证据水平3-4级)。脖套可能会使CPR中气道管理更加麻烦(证据水平4级),可能会使颅内压升高而导致颅脑损伤(证据水平4-5级;Class IIb)。脊椎夹板固定装置在转运过程中使必要的。
检查呼吸
要通过观察,听和感觉等方式来维持气道开放。初级救助者不需要确定正常的呼吸,而医务人员如果不能在10秒钟内确认呼吸是否正常,那么先进行两次人工呼吸(见下)。而初级救助者如果不愿意或不会进行人工呼吸,那么开始胸外按压(Class IIa)。
即使十分专业的初级救助者也许也无法对没有反应的受害者是否有适量或正常的呼吸作出确切的判断(证据水平7级),因为气道没有开放或在SCA发生最初的几分钟,受害者有偶尔的喘息,可能会被误认为呼吸。偶然的喘息并不是有效的呼吸。对有偶尔喘息而不再呼吸的受害者进行救治(Class I),进行人工呼吸。CPR的培训中应该强调如何识别偶尔的喘息,指令救助者进行人工呼吸,识别没有反应的受害者的偶尔喘息,完成CPR(Class IIa)。
进行人工呼吸(盒子4与5A)
进行两次人工呼吸,每次超过1秒,如果潮气量足够的话,能够看见胸廓起伏。所推荐的持续1秒钟使胸廓起伏应该在所有CPR的人工呼吸中实施,包括口对口呼吸,球囊-面罩人工呼吸和有人工气道的呼吸机,无论有没有氧气(Class IIa)。
在CPR中人工呼吸的目的使维持有效的氧合,但是无法知道恰当的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吸入氧浓度。一般按照下面的推荐完成:
1、在VF SCA患者的最初几分钟内,人工呼吸可能没有胸外按压重要,因为在心跳骤停初始的几分钟血液内氧仍在较高的水平。心跳骤停的早期,心肌和脑供氧主要因为血流受限(心搏出量),而不是血液中的氧含量。CPR的胸外按压可以提供血流。救助者必须保证按压有效(见下)并尽可能减少间断。
2、当血液中的氧气耗竭以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对VF SCA患者都十分重要。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对呼吸骤停例如儿童和淹溺等在发生心跳骤停伴有缺氧者是同等重要的。
3、在CPR中肺血流有很大幅度的减少,所以较正常低的潮气量和呼吸频率也能维持恰当的通气血流比值。救助者不必进行过度通气(频率过快,潮气量过大)。过度通气不必要,而且有害,因为其能够增加胸内压力,减少心脏的静脉回流,减少心搏出量,降低生存率。
4、避免潮气量过大过强,不必要的过度通气可能会引起胃膨胀和其他并发症。
ECC指南2000建议复苏中改变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呼吸间隔。但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救助者很难判断吸气时间改变0.5秒或在口对口呼吸或球囊-面罩人工呼吸中判断潮气量。所以本指南对心跳骤停的人工呼吸的建议如下:
●每次人工呼吸时间超过1秒(Class IIa)
●每次人工呼吸潮气量足够(口对口呼吸或球囊-面罩人工呼吸,有或没有氧气),能够观察到胸廓起伏(Class IIa)
●避免迅速而强力的人工呼吸
●如果已经有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或喉罩),并且有二人进行CPR,则每分钟通气8至10次,不用呼吸与胸外按压同步。在人工呼吸时,胸外按压不应停止(Class IIa)。
在对麻醉后的成人(血流灌注正常)进行研究表明潮气量8至10ml/kg可以维持正常的氧合和排除二氧化碳。在CPR中心搏出量为正常情况的25%-30%,所以来自肺的氧摄取和经肺的二氧化碳排除均减少。在成人,进行CPR时候低通气(潮气量和呼吸频率低于正常)也可以维持有效的氧合与通气。在成人CPR中,潮气量大约500-600ml(6-7ml/kg)应该是足够的(Class IIa)。尽管救助者无法估计潮气量,本指南可能会有助于设定自动人工呼吸机,并为人体模型制造商提供参考。
如果使用球囊和面罩进行人工呼吸,成人球囊容量为1-2L;儿童球囊不适合成人的潮气量。
进行人工呼吸时,足够的潮气量可以看见胸廓起伏(证据水平6-7级;Class IIa)。在一项观察性研究中发现,对麻醉后气管插管的松弛的成人患者,在潮气量大约400ml时,经过训练的BLS救助者能够对胸廓起伏作出判断。但是如果对没有 人工气道的受害者(如气管插管,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或喉罩)产生胸廓起伏则需要较大的潮气量。我们建议潮气量500-600ml,但是同时强调在该潮气量下应该有胸廓起伏(Class IIa)。在呼吸与心跳骤停的患者应该采用同样的潮气量(Class IIb)。
目前的人体模型在潮气量700-1000ml时可以看到胸廓起伏。为提高培训课程的真实性,人体模型也应该设计为在潮气量500-600ml时可以看见胸廓起伏。自动和机械的人工呼吸机将在本章末尾和第六部分“CPR的技术与装置”中讨论。
在没有人工气道时进行人工呼吸经常会出现胃膨胀。从而引起胃内容反流和误吸,同时使膈肌抬高,限制肺运动降低呼吸顺应性。如果救助者在实施人工呼吸时气道压力超过了食管下段括约肌压力,气体就能够进入胃内。胃膨胀的危险因素包括气道压力增高,食管下段括约肌开放压力降低。气道增高的因素包括吸气时间短,潮气量过大,高吸气峰压,气道开放不完全和肺顺应性降低。为了降低胃膨胀及其并发症,无论有没有人工气道,每次呼吸都应超过1秒,并且保证足够潮气量可见胸廓起伏(Class IIa)。但是不要为了胸廓起伏而使用过大的潮气量或压力。
当救助者已经确认环境安全,就应该检查受害者的反应。在检查中,可以拍打其肩膀,问“你还好吗?”。如果受害者有所应答但是已经受伤或需要救治,应马上去拨打911。尽快返回,重新检查受害者的情况。
启动EMS系统(盒子2):
如果单独的救助者发现没有反应的成年受害者(如没有运动或对刺激无反应),应该立刻启动EMS系统(拨打911),取得一台AED(如果条件允许),返回受害者处进行CPR和除颤。如果有两个或更多救活者,应该首先开始CPR,其他人去启动EMS系统和取得AED。如果事件发生在确定的医疗反应系统,则通知该系统而不是EMS。
医务人员可制定针对大多数心跳骤停的急救行动的程序。如果单独的医务人员发现成人或儿童的意外,并且看来有心脏引起,该人员应该立刻拨打911,取得AED,然后返回受害者出进行CPR,使用AED除颤。如果单独的医务人员发现淹溺者或其他任何年龄的窒息者(原因为呼吸骤停),该人员应该在离开受害者呼叫EMS系统之前进行5周期的CPR(大约2分钟)。
在拨打911进行求救中,应该准备好回答调度员的问题,如地点,发生了什么,受害者的数量和情况,已经进行的救助方式。最好在调度员对现场救治提出指导后,拔打电话者再挂断电话,返回现场进行CPR和除颤。
开放气道与检查呼吸(盒子3)
在进行CPR之前,首先将受害者仰卧位放到硬质的平面。如果没有反应的受害者为俯卧位,应将其放置为仰卧。如果为住院患者,并且已有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喉罩或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但不能放置仰卧位(如脊柱手术中),则应努力在俯卧位进行CPR(Class IIb)。如下:
开放气道:基础救助者
对于创伤和非创伤的受害者,基础救助者都应该用仰头抬颏手法开放气道(Class IIa)。托颌法因其难以掌握和实施,常常不能有效的开放气道,还可能导致脊柱损伤,因而不再建议基础救助者采用(Class IIa)。
开放气道: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对证明没有颈部外伤者可以采用仰头抬颏手法开放气道,尽管仰头抬颏手法只是来自意识丧失和瘫痪的成年志愿者,并没有在心跳骤停患者进行研究,仍有临床和放射线学(证据水平3级)证据和一个病例研究(证据水平5级)表明其是有益的。
近2%的钝性外伤患者有脊柱损伤,这种危险在颅面部外伤,Glasgow昏迷评分小于8或而这兼有的患者中增加三倍。如果医务人员怀疑颈椎损伤,开放气道应该使用没有头后仰动作的托颌手法(Class IIb)。但是如果托颌手法无法开放气道,则应采用仰头抬颏手法,因为在CPR中维持有效的气道保证通气是最重要的(Class I)。
在怀疑有脊柱损伤的患者,使用手法限制脊柱活动比用夹板固定更好(Class IIb)。手法限制脊柱活动比较安全,而用夹板固定可能会防碍气道通畅(证据水平3-4级)。脖套可能会使CPR中气道管理更加麻烦(证据水平4级),可能会使颅内压升高而导致颅脑损伤(证据水平4-5级;Class IIb)。脊椎夹板固定装置在转运过程中使必要的。
检查呼吸
要通过观察,听和感觉等方式来维持气道开放。初级救助者不需要确定正常的呼吸,而医务人员如果不能在10秒钟内确认呼吸是否正常,那么先进行两次人工呼吸(见下)。而初级救助者如果不愿意或不会进行人工呼吸,那么开始胸外按压(Class IIa)。
即使十分专业的初级救助者也许也无法对没有反应的受害者是否有适量或正常的呼吸作出确切的判断(证据水平7级),因为气道没有开放或在SCA发生最初的几分钟,受害者有偶尔的喘息,可能会被误认为呼吸。偶然的喘息并不是有效的呼吸。对有偶尔喘息而不再呼吸的受害者进行救治(Class I),进行人工呼吸。CPR的培训中应该强调如何识别偶尔的喘息,指令救助者进行人工呼吸,识别没有反应的受害者的偶尔喘息,完成CPR(Class IIa)。
进行人工呼吸(盒子4与5A)
进行两次人工呼吸,每次超过1秒,如果潮气量足够的话,能够看见胸廓起伏。所推荐的持续1秒钟使胸廓起伏应该在所有CPR的人工呼吸中实施,包括口对口呼吸,球囊-面罩人工呼吸和有人工气道的呼吸机,无论有没有氧气(Class IIa)。
在CPR中人工呼吸的目的使维持有效的氧合,但是无法知道恰当的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吸入氧浓度。一般按照下面的推荐完成:
1、在VF SCA患者的最初几分钟内,人工呼吸可能没有胸外按压重要,因为在心跳骤停初始的几分钟血液内氧仍在较高的水平。心跳骤停的早期,心肌和脑供氧主要因为血流受限(心搏出量),而不是血液中的氧含量。CPR的胸外按压可以提供血流。救助者必须保证按压有效(见下)并尽可能减少间断。
2、当血液中的氧气耗竭以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对VF SCA患者都十分重要。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对呼吸骤停例如儿童和淹溺等在发生心跳骤停伴有缺氧者是同等重要的。
3、在CPR中肺血流有很大幅度的减少,所以较正常低的潮气量和呼吸频率也能维持恰当的通气血流比值。救助者不必进行过度通气(频率过快,潮气量过大)。过度通气不必要,而且有害,因为其能够增加胸内压力,减少心脏的静脉回流,减少心搏出量,降低生存率。
4、避免潮气量过大过强,不必要的过度通气可能会引起胃膨胀和其他并发症。
ECC指南2000建议复苏中改变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呼吸间隔。但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救助者很难判断吸气时间改变0.5秒或在口对口呼吸或球囊-面罩人工呼吸中判断潮气量。所以本指南对心跳骤停的人工呼吸的建议如下:
●每次人工呼吸时间超过1秒(Class IIa)
●每次人工呼吸潮气量足够(口对口呼吸或球囊-面罩人工呼吸,有或没有氧气),能够观察到胸廓起伏(Class IIa)
●避免迅速而强力的人工呼吸
●如果已经有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或喉罩),并且有二人进行CPR,则每分钟通气8至10次,不用呼吸与胸外按压同步。在人工呼吸时,胸外按压不应停止(Class IIa)。
在对麻醉后的成人(血流灌注正常)进行研究表明潮气量8至10ml/kg可以维持正常的氧合和排除二氧化碳。在CPR中心搏出量为正常情况的25%-30%,所以来自肺的氧摄取和经肺的二氧化碳排除均减少。在成人,进行CPR时候低通气(潮气量和呼吸频率低于正常)也可以维持有效的氧合与通气。在成人CPR中,潮气量大约500-600ml(6-7ml/kg)应该是足够的(Class IIa)。尽管救助者无法估计潮气量,本指南可能会有助于设定自动人工呼吸机,并为人体模型制造商提供参考。
如果使用球囊和面罩进行人工呼吸,成人球囊容量为1-2L;儿童球囊不适合成人的潮气量。
进行人工呼吸时,足够的潮气量可以看见胸廓起伏(证据水平6-7级;Class IIa)。在一项观察性研究中发现,对麻醉后气管插管的松弛的成人患者,在潮气量大约400ml时,经过训练的BLS救助者能够对胸廓起伏作出判断。但是如果对没有 人工气道的受害者(如气管插管,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或喉罩)产生胸廓起伏则需要较大的潮气量。我们建议潮气量500-600ml,但是同时强调在该潮气量下应该有胸廓起伏(Class IIa)。在呼吸与心跳骤停的患者应该采用同样的潮气量(Class IIb)。
目前的人体模型在潮气量700-1000ml时可以看到胸廓起伏。为提高培训课程的真实性,人体模型也应该设计为在潮气量500-600ml时可以看见胸廓起伏。自动和机械的人工呼吸机将在本章末尾和第六部分“CPR的技术与装置”中讨论。
在没有人工气道时进行人工呼吸经常会出现胃膨胀。从而引起胃内容反流和误吸,同时使膈肌抬高,限制肺运动降低呼吸顺应性。如果救助者在实施人工呼吸时气道压力超过了食管下段括约肌压力,气体就能够进入胃内。胃膨胀的危险因素包括气道压力增高,食管下段括约肌开放压力降低。气道增高的因素包括吸气时间短,潮气量过大,高吸气峰压,气道开放不完全和肺顺应性降低。为了降低胃膨胀及其并发症,无论有没有人工气道,每次呼吸都应超过1秒,并且保证足够潮气量可见胸廓起伏(Class IIa)。但是不要为了胸廓起伏而使用过大的潮气量或压力。
作者: 美国心脏学会(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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