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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随时报告地震转送伤员重大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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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19 08:51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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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震 伤员 病情 救援   点击次数:

中新网4月17日电 国家卫生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县地震转送伤员医疗救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陕西、甘肃、青海、四川四省的卫生部门做好地震转送伤员救治的信息报送工作,伤员出现重大病情变化时,随时报告。

据统计,目前,青海玉树县地震灾区的部分伤员已转送至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海南自治州和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的部分医院接受进一步的医疗救治。伤员医疗救治和转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卫生部要求,青海省卫生厅和接收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转送伤员医疗救治有关信息统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收治转送伤员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有关信息,并统一填写《收治青海玉树县地震转送伤员伤情及转归情况统计表》。

首次统计上报信息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2时;4月18日起,每日信息截止时间均为12时,将有关信息汇总后于15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卫生部医政司。转送伤员出现重大病情变化时,随时报告。

对于同一转送伤员同时存在多种伤情诊断时,卫生部要求按照伤员最主要的诊断进行伤情分类统计,不重复计数;当转送伤员出现合并症时,需在伤情分类和合并症分类中分别进行统计。

已截肢或截瘫的转送伤员合并其他严重伤情时,按照截肢或截瘫进行伤情分类统计。住院伤员数应为填表当日仍在住院的转送伤员人数。

编辑: muoquan 作者:丁香园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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