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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做好玉树地震伤员早期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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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20 22:10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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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震 卫生部 早期康复   点击次数: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今日向青海、四川、西藏、陕西和甘肃五省区发布《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县地震伤员早期康复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省区和接收伤员的医院做好地震伤员的早期康复工作,最大程度地提高伤员救治效果,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康复工作是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复治疗在临床的早期介入可以有效提高伤员救治效果,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康复治疗的介入是否及时,康复治疗措施是否规范、适当是衡量医院整体救治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

通知要求,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和甘肃省卫生行政部门、残联和接收伤员的医院要进一步提高早期康复治疗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在挽救生命、治疗伤病的同时有意识地开展早期康复治疗,做到救治与康复同步实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残疾,减轻功能损害。

各有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地震伤员的早期康复工作,在现有医疗救治专家队伍中要吸收有经验的康复医疗专家,并尽快成立省级康复治疗专家组,迅速启动地震伤员康复需求评估和分类指导工作,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以提高康复治疗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适时对康复和相关临床专科的医务人员进行早期康复治疗的规范化培训,保障医疗质量和伤员安全。

通知强调,康复工作涉及卫生、残联、民政等多个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各有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充分借鉴汶川地震伤员康复工作的经验,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门会商的工作制度,明确分工,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从机构、物资、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统筹辖区内的康复资源,形成合力,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地震伤员康复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编辑: muo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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