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园 | 丁香通 | 人才 | 会议 | 药学 | 博客  
 点击次数:

国务院规定玉树救灾捐款使用顺序:先建民房

转载请注明来自丁香园
发布日期:2010-05-01 23:39 文章来源:凤凰网
分享到: 收藏夹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豆瓣社区 人人网
关键词: 玉树 救灾款 使用顺序   点击次数:

国务院对玉树地震未明确使用意见的捐款明确了如何使用,将全部用于民生。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昨日发布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

不同于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出台的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通知,国务院此次明确了捐赠资金使用的先后顺序。

国务院明确捐赠者资金应主要用于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对捐赠人明确提出使用意向的捐赠资金,要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优先安排使用。

对未明确使用意向的捐赠资金,国务院安排了使用顺序,首先应用于农牧民倒损住房重建,然后用于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及设备配套等项目。

国务院明确规定了汶川地震捐赠款物管理费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在救灾捐赠工作中,一律不得在捐赠资金中列支管理费用,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此次玉树地震捐赠资金监督办法中,未明确要求管理费事宜。
 

编辑: yishuitan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