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医院院长年会

孙虹:可由第一和第二执业单位签订合同来推动多点执业

   20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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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医师多点执业的松绑政策频繁见诸报端。不少人对于这项政策的评价是“叫好不叫座”。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呢?对此,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院长孙虹在2014年中国医院院长年会上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了我国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存在的障碍与问题,并建议可由第一和第二执业单位之间签订“医师借用合同”或“医师支援合同”来推动高年资医师的多点执业。

存在的障碍与问题

首先,就是医师的社会身份及其与第一执业单位劳动合同关系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公立医院与医师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全职服务,而且医院承担医师的全职薪酬、终身进修、培训费用以及退休工资和各类补贴。如果医师要在第一执业单位以外的医院用非业余时间进行多点执业,医院势必会要求与该医师重新建立一种劳动契约关系。合情、合理、合法的做法将会是:与该医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时间付给薪酬;为该医师购买“五险一金”,其退休后进入社保;一般不会让其担任科室主任或其他重要的行政职务。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高年资医师往往不会轻易选择多点执业,这也是为何“叫好不叫座”的主要原因。

其次,推行的难度还和医师求稳和规避风险的心态有关。绝大多数医师不愿意放弃在公立医院的现实的好处。他们会担心,多点执业后,在第一执业单位的进修学习、晋升晋级和提拔方面可能会受到歧视或限制,甚至可能失去在第一执业单位的工作。

另外一点,现有的“走穴”实际上已经可以足够替代或减轻医师希望多点执业的欲望。孙虹解释道,客观上来讲,“走穴”很难与大医院专家对中小型医院的会诊、技术指导和咨询相区别,是合法的、介于合规和不合规之间的一种技术服务,与多点执业并无多大的本质区别。因此,医师已经可以从中获得相当于多点执业得到的好处,就无需再自找麻烦去申请多点执业资格。

两点建议

鉴于上述问题,孙虹院长提出了两点可行性建议。首先,将医师的身份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实行“新人新办法”。规定某个时间节点以后,对于新招的员工医院不再负担其退休工资和各类津补贴,而是采用“五险一金”制,从而解决“单位人”和“社会人”的问题。

此外,为推动现有高年资医师多点执业,可由第一和第二执业单位之间签订“医师借用合同”或“医师支援合同”,约定第二执业单位向第一执业单位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样可不改变与第一执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视同派出。

“上述建议再加上政府监管的归位,即卫生计生委只负责医师执业能力的评定,说不定可以推动多点执业的落地,”孙虹称。

个人观点

在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给出建议的基础上,孙虹还在会上分享了他对于多点执业的几点个人看法。首先,他表示完全赞成多点执业政策,认为这对于合理配置我国严重失衡的优质医疗资源是十分必要的。但体制、机制以及契约方面,包括医生的身份,都必须要做适当调整。比如在美国,医生多点执业的大多是自然形成的。像MD Anderson癌症中心这样的医院,由于需要维持一个较强的科研队伍,所以是不允许医生多点执业的。而对于其他部分不以教学科研、学术为主,纯以质量为主的高端私立医院而言,员工则主要由庞大的多点执业医生队伍构成。所以,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来确立和医师的契约关系。这一点应该属于院长的权利。

其次,孙虹认为,我国大医院医师已严重超负荷,多点执业并不能大幅度增加他们的“总服务容量”;而当他们将一部分时间从大医院挪到中小医院时,失去了大医院的综合支撑平台,工作质量可能下降,不见得是好事。在当前情境下,想通过多点执业来缓解“看病难”的问题,是不太现实的。

“要使多点执业落地,需要从体制和机制上改变,要有一整套互相支撑、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寄希望于一纸文件或行政命令能促成,”孙虹建议称。


编辑: sunwei    来源:丁香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