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推行多点执业的关键在于行政部门
近日,一系列多点执业松绑政策陆续出台。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申请者寥寥无几,多数医院也对之抱以观望态度。究竟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市医改办主任林枫在2014年中国医院院长年会中的发言表示,“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的关键在于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主动拆除多点注册制中设置的种种障碍,让市场主体去决定医师是否可以、是否愿意去多点执业。”
“实际上,医师是否去选择多点执业并非是行政部门能够决定的。政府的职责更多的应该是营造一个能够让社会资源去自由配置的制度氛围,依法行政,放开注册,届时多点执业就会成为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林枫解释道。
政府和市场双管齐下
林枫表示,多点执业的总体目标是有效利用医师资源,提高医疗卫生供给能力,从而满足人民的健康服务需求。具体在推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政府依法行政和市场合同契约这两个维度。
政府依法行政,基本原则是“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通过法律的授权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执业注册,并强化对医师的考核和监管。要求医师必须依法执业,执业地点必须依法注册,同时医疗行为必须在机构与个人的执业范围内。当前很多情况下,政府的监管是缺失的,现行多点行医,本质上是非法行医,必须加大打击力度,鼓励多点注册执业,从而保障医师行医的合法性。
林枫同时指出,除强化法制规范外,还应充分利用市场这个“抓手”,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由医生和医院之间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约定岗位、时间、质量、薪酬等事宜。“在合同契约框架下,医生是社会人,是自由职业者。聘用合同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由合同的条件来决定医生是否可以多点执业。这肯定会涉及到两个问题:首先,如果要多点执业的话,肯定还是要和第一执业单位谈判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合同等相关条款;其次,一定要向社会公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否则患者去医院看病的时候都不清楚这个医生是否是合法的。”
“还需要强调的是,第一和第二执业地点只是时间先后问题,不等于主要、次要。时间可以自由进行选择,比如去第一执业点上一天班,第二执业点上四天班,这是没有关系的。”林枫补充道。
五项配套措施到位
林枫指出,在充分认识到政府和市场这两个维度重要性的基础上,还应保证以下五方面的配套措施到位。
第一,开放多点注册系统。医师多点注册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网上注册系统操作上有障碍,应完善系统,提供更为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第二,规范聘用合同。由医疗机构与医生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只需在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即可,无需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第三,完善监管方式。多点执业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因此行政部门除了做好注册登记外,还必须完善医师考核、执业记录、信息联网等监管方式。第四,改革事业政策。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行推行人事档案代理,改革薪酬制度,保险制度并轨,考虑实行多点缴费、叠加保险等制度。第五,调整服务价格。把医生诊金从服务费中分离出来,单独计价,提高标准,按劳、按技术取酬,从而体现医生的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