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值 篇
1、标准中的数值一般采用阿拉伯数字。尽量避免用分数,可采用小数。10以内的数字,在某些情况下,如系“指一种物质”、“第二法”和“三种不同浓度”等,其中的“一”、“二”、“三”可按习惯中文书写,但带有计量单位时,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ml、1滴、1片。
2、在药典中,“数”的用途有两类:一类是用来表示不连续的物理量的数目。另一类是用来表示测量连续物理量的结果,其末位数是估计得来的,具有一定的误差或不确定性,需用“有效数字”表示。数值的有效位数应全部写出。操作中的标明量的数值,必须能反映出测量条件所需的精密度;限度中规定量值时,应根据质量要求,并考虑测量方法、测试条件和测量设备的精密度,互相匹配一致。一般在鉴别或检查项下可取用一位或两位有效数字,在含量测定项下取用三位或四位有效数字。
3、当数值的位数多时,如为整数,后面有三个以上的“0”;或为纯小数,小数点后面有三个以上的“0”;均可采用乘以10n(n为正、负整数)的写法。但有效位数中的“0”必须全部写出,如已明确250,000这个数的有效位数是三位,则应写成250×103或2.50×105,而不能写成25×104、2.5×105、2500×102或2.500×105。
4、表示偏差范围的数值用“±”符号。表示参数范围的数值之间可分别用“~”或“至”。如:20±2℃(不要写成20℃±2℃),+6.5至+10.5(不要写成+6.5~10.5)。带有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应将单位全部列出。如:10cm × 20cm(不要写成10 × 20cm)
计量单位、符号和公式篇
1、计量单位统一采用“凡例”中的规定。
2、在条文中,不得在文字间夹杂使用数学符号、计量单位符号或其他符号,但带有阿拉伯数字时,应使用计量单位符号。如:
正确的写法
a. 色谱柱的理论板数(n)按XXXX峰计算应不低于2000
b. XXX峰与XXX峰的分离度应大于2
c. 加水10ml
d. 每1ml的高氯酸滴定液……
不正确的写法:
色谱柱的n按XXXX峰计算应≥2000
XXX峰与XXX峰的分离度>2
加水10毫升
每ml的HClO4 滴定液……
3、在条文中列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可仅在最末一个数字后面列出计量单位符号。如:2.5、5.0、7.5、10ml。
4、公式表达
对于公式中出现的文字描述应用英文字母替代, 并对替代的英文字母加以相应注释。(但应避免使用有特殊意义的字母, 如A值中的A, R值中的R)
名词术语篇
宜用 | 不宜用 |
量瓶 | 容量瓶 |
锥形瓶 | 三角瓶 |
分液漏斗 | 分液器 |
具塞锥型瓶(或试管) | 带具塞锥型瓶(或试管) |
移液管 | 胖肚吸管 |
供试品 | 检品、样品 |
乙醇 | 95%乙醇 |
醋酸乙酯 | 乙酸乙酯 |
1%香草醛硫酸溶液 | 1%香荚兰硫酸溶液 |
硫酸 盐酸 硝酸 | 浓硫酸 浓盐酸 浓硝酸 |
稀醋酸 | 6%醋酸溶液或稀醋酸溶液 |
稀硫酸 | 10%硫酸溶液或稀硫酸溶液 |
稀盐酸 | 10%盐酸溶液或稀盐酸溶液 |
溶剂 | 溶媒 |
吸光度 | 吸收度、光密度或消光值 |
色谱法 | 层析法 |
荧光 | 萤光 |
蓝色 | 兰色 |
薄层板 | 薄板 |
主斑点 | 斑点 |
圆形 | 园形 |
热原质 | 热源 |
减压干燥 | 真空干燥 |
聚山梨醇酯-80 | 吐温-80 |
相对密度 | 比重 |
内标法 | 内标准法 |
三氯甲烷 | 氯仿 |
作者: jie1min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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