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专利案对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新药研发的启示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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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6-08-08 16:27 文章来源: 丁香园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新药研发 伟哥 辉瑞公司 案例分析 点击次数:

前          言

  当美国辉瑞公司历时10年耗巨资研制治疗心脏病的药物以失败告终时,却意外地发现,这种药竟对治疗ED有奇效。

  于是,中国公司与辉瑞的多年纠结也就此上演。面对已经投入了的巨大的资金和巨大的市场,相信国内企业实难放弃,这条路,也还没有到尽头。

  无论结果如何,这个典型案例都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

  今天,如果我们用结果去推求当年多家药品企业的决策的合理性,是不公平的。1999年,我们国家的药品都在行政保护之下,申报专利的寥寥无几。1999年,我们还没有入世,那时所谓国际规则,只是离我们的药企遥远的名词。当年,新药都在国家的行政保护下,获得高额利润(不算高额?想想现在,当年应该算高额了吧)。所以虽然当年十几家企业花巨资开展研发,不无赌博的心理,看到国家确实予以受理,相信国家会给予保护。

  只是规则已经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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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案始末(背景介绍)

  1998年,世界上第一个口服有效的治疗阳痿药物在美国上市,该药的通用名称:sildenafil(西地那非),商品名称:viagra(中文翻译为伟哥),该药的上市得到了广大阳痿患者的欢迎。

  2001年,国内13家机构和个人联合向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美国辉瑞公司在中国获得授权的伟哥应用专利无效。

  该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为什么会引起专利纠纷呢?这还要从该药物的开发过程说起。

  1989年,美国辉瑞公司开始将一种化学名为:[2-乙氧基-5-(4-甲基-1-哌嗪基磺酰基)苯基]-1-甲基-3-正丙基-1,6-二氢-7H-吡唑并[4,3-d]嘧啶-7-酮枸橼酸盐的化合物作为抗心绞痛药物进行开发,该药物是一种磷酸二酯酶的抑制剂,从当时对这类药物的了解,此类药物具有多种治疗作用,特别是对心绞痛、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动脉粥样硬化、外周血管疾病、中风等心脑血管疾病有治疗作用。

  在该药物开发之初的1991年,辉瑞公司将该药物的活性成分在世界各国申请了化合物专利,在该专利中,伟哥的活性成分是作为抗心绞痛药物描述的。该专利在中国也提出了申请,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的专利制度对药物化合物不给予专利保护,因此,辉瑞公司只得在中国申请了保护其制备方法的专利,也就是说,如果其他人使用不同的方法制备伟哥的药物活性成分,不会构成对辉瑞公司的专利侵权。

  辉瑞公司申请化合物专利后不久,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1991年批准了该药物的I期临床研究,以考察该药物的安全性。

  1992年,美国FDA批准了该产品的II期临床研究,以考察该药物在冠心病人心绞痛治疗中的疗效,在考察过程中,该药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疗效。

  与此同时,该产品的I期临床研究中的高剂量用药组的实验仍在进行,实验结果显示,服药者发生了如下的副作用症状:头痛、消化不良、视觉错乱、肌肉疼痛、以及勃起功能的改变。

  对开发者来说,勃起功能的改变是引人注目的现象。由于I期临床研究是在健康者身上进行的,研究人员知道,虽然这种药在健康者中产生这样的效果,但并不意味着它对有勃起性障碍的男性也会产生同样的作用,对阳痿患者是否有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的实验验证。

  作为一种治疗冠心病的药物,该药前景并不乐观,为此,研究人员讨论了将西地那非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可能性。他们经过多番论证才慎重决定调转研究方向,将西地那非作为一种治疗男性勃起性障碍的药物进行试验。

  1994年辉瑞公司开始对患有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男性进行第一次II期临床试验,这是一次小规模的实验,只用了患有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12名男性,尽管如此,这12名男性实验者中,有10位表现出勃起功能的改善。

  在进行上述正式的临床实验前的1993年6月9日,辉瑞公司即在英国首先申请了用伟哥治疗阳痿的新用途专利,1994年5月13日,辉瑞公司在世界100多个国家申请了同一内容的专利,中国也在其中,该专利正是目前引起极大争议的专利。

  1995年起,辉瑞公司开始了大规模的临床实验,在证实伟哥可以口服治疗阳痿后,1996年开始向FDA申报生产,经过2年的审批,FDA终于批准了伟哥上市,从此,辉瑞公司确立了其在治疗阳痿方面的领先地位。

  在伟哥在美国上市之前,国内有许多单位了解到了该药物在美国的开发进展情况,对该药物在中国的市场前景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于是纷纷对该药物在中国的市场前景进行预测,其中一些单位了解到了辉瑞公司就伟哥在中国申请应用专利的情况,并进行了多方咨询,由于该专利在中国尚未获得授权,当时的看法是,该专利存在缺陷,在中国获得授权的可能性不大。

  1998年,伟哥在美国上市了,考虑到该药在国内的巨大市场,国内这些单位决定在中国生产该产品,于是,在1999年的一年中,有17家单位向国家药品监督局SDA申报生产,此时,SDA和卫生部门对治疗阳痿药物在中国的应用方式还没有作出定论,这源于有些群众担心这样的药物可能被作为春药滥用。

  1999年底,SDA发文,要求对伟哥的开发研究和生产销售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同时停止受理新的申报。此时,已经申报的17家单位正焦急的等待着SDA对该药物的审批,这样一等就是一年半。

  在此期间,即2000年的6月,辉瑞公司在中国申报的伟哥获得了SDA的批准,SDA要求,伟哥的销售应通过有资格的二级以上的代理商进行,同时要求辉瑞公司保证,在经销该药物时必须按照麻醉药品的管理方式进行经销,患者必须经县市级以上医院中的泌尿科或男性科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处方才能使用,辉瑞公司的药品在经过这些严格的手续后上市了,每一片药品的价格为99元人民币,高于在美国的销售价格。

  2000年11月,辉瑞公司在欧洲申请的伟哥应用专利在英国高等法院被驳回,这意味着该专利在整个欧洲都失去了效力,这一消息给中国厂家以鼓舞,他们纷纷要求SDA尽快批准国产伟哥上市,同时还要求中国专利局不要批准辉瑞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伟哥应用专利。

  2001年2月,SDA经过慎重的研究,决定准许国内十几家单位申报的伟哥产品进行临床试验,消息传出,国内的十几家单位兴奋异常,批准临床研究意味着国内伟哥的上市已经没有政策障碍了。这些单位纷纷联系临床医院,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临床研究,争取作为第一批中国伟哥生产商在市场上出现。

  2001年4月,比较快的几家单位已经完成了临床研究的准备工作,开始了随机双盲对照的临床研究。

  2001年5月,上海的一家国内伟哥生产单位得知中国国家专利局已经于4月底决定对伟哥应用专利授权,这一决定将在2001年的9月生效,消息传出,国内厂家对这一消息深感震惊和意外。

  专利局的决定意味着,十几家国内伟哥开发单位的产品一旦上市,就将构成对辉瑞应用专利的侵权,辉瑞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这些单位专利侵权。一旦侵权成立,国内这些单位不但投入到研究开发中的上亿元费用付诸东流,还将赔偿产品生产和销售后得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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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丁香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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