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结直肠癌诊断和治疗标准》定稿会在哈召开

2011-01-21 00:00 来源:大会会务组

会上,卫生部政法司综合处霍小军处长指出,此次定稿会意义重大,既标志着起草的工作临近终端,又预示着向卫生部报批工作的起点。2006年卫生部组建这个专业委员会之初,主要的内容是要以标准的形式把常见病和多见病进行规范化,目标是保证多发病医疗行为的安全和有效,通过医疗服务标准的出台,能够推动我们整个行业医疗质量不断改善,医疗纠纷是当前社会热点和焦点,这个标准出台之后,能够为卫生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执法,还有法院的审判提供一个非常明确的、权威的判定依据。霍处长特别指出,《结直肠癌诊断和治疗标准》的制定责任重大,项目中的每一个医疗服务标准,都关系到广大患者生命健康的安全,要多征求各位专家的意见,把基础打牢,要有国际、国内权威文献作支持。该标准将成为结直肠领域第一个以国家标准形式颁布的标准,这具有历史的意义。


图7  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的姜可伟总干事

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的姜可伟总干事简单扼要地把结直肠癌诊断标准进行了回顾。各位专家并就函审和会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敲定。


图10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阎赢主任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阎赢主任到会并讲话,他对《结直肠癌诊断标准》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说这个标准的制定是结直肠领域里程式的标准,下一步重点是要进行宣传贯彻,这一工作是要提前和标准起草同步准备的工作,虽然征询了那么多专家的意见,还会有人提出不同的想法,要做好充分的应对工作。同时还要接受司法机关、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检验。要做到标准宣贯从书本上下来,把它转为推动医疗事业的推动力。


图11  卫生部《结直肠癌诊断和治疗标准》定稿会全体成员合影

据王锡山教授介绍,卫生部《结直肠癌诊断和治疗标准》2008年年底进行立项,2010年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82名专家进行了函审,2011年1月份又进行了听审会,专家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了专家组,并进行了修改,今年该标准将通过卫生部医疗标准专业委员会审查。《结直肠癌诊断和治疗标准》出台将是医疗行为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撰稿:刘锐;摄影:白晶)

编辑: muo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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