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东省医疗机构脑损伤判定工作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动我省脑损伤判定质量控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经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广东省脑损害评估质量控制中心于 2016 年 4 月 1 日成立,挂靠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为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序、规范地开展脑死亡判定工作,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同意,广东省脑损害评估质量控制中心拟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定期联合举办脑死亡判定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认可的合格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师资与内容
本次培训只限定脑死亡判定临床评估,脑电图评估、诱发电位评估及经颅超声多普勒评估请关注后期通知。
培训师资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和广东省脑损害评估质量控制中心共同承担。
二、培训与考核对象
临床判定医师:必须为三级医院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在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或麻醉科从事临床工作 5 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不包括器官移植手术医师)。
三、培训与考核内容
1. 理论部分:脑损伤(包括脑死亡)评估和脑损伤评估质控相关内容。
2. 操作技能培训:神经系统临床评估。
培训资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成人质控版),中华神经科杂志,2013 年 46 卷 9 期:637-640。
四、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16 年 12 月 28 日(周三)
培训地点:广东 南方医院行政楼 12 楼会议室(门诊楼 12 楼)
具体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838 号
五、考核安排
1. 考核内容:《脑死亡判定标准》及《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相关内容。
2. 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项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脑死亡临床评估合格证书。
六、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
第一期培训与考核班人数限定为 30 人,网上报名后,中心将按照报名顺序优先安排并发报名确认函,未收到报名确认函的医师请待下期通知。
报名详情可咨询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8611335631
邮箱:liuchao108@foxmail.com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与考核的人员请于报到时上交:
1. 2 寸标准免冠照片 2 张。
2. 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3. 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有编号页、照片页、人事部门印章页)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二)除培训当天午餐外,其他食宿费用自理。
(三)住宿请各医院自行预订,建议选择南方大酒店,电话 020-61360888
八、主办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广东省脑损害评估质量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琼
联系电话:13710898764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838 号南方医院神经内科,510515
分中心邮箱:gdsnssp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