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帮助食品、保健食品企业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条款,提高质量管控水平,使企业了解和掌握食品标签标识相关的标准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计标签对其产品进行标识。提升在遭遇“恶意索赔”时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处置投诉举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故应广大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电商的要求,我单位决定举办“食品、保健食品行业规范标签标注和投诉举报处置实务”高级公益培训班全国巡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管生产、销售的负责人、实验室主任、食品研发人员、食品标签制作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销售部(处)、配送货和广告营销主管和相关人员;
2、从事食品(酒、饮料、乳制品、肉制品、饼干、糖果、烘焙、膨化、粮油制品、精制茶等)、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等批发、采购、配送的单位负责人、个体经营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人员;
3、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销售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微商、网上直销等电商经营者和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经营销售的单位;与互联网有关联的食品、保健品、物流、快递、广告行业等单位;
4、从事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的机构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检验人员和大型超市、连锁超市、综合类农贸市场从事食品、农产品、水产品快检的工作人员等;
5、餐饮、酒店、贸易公司和宾馆会议营销负责食品、保健食品进货经营的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重点法律、法规、标准解读与产品分类别实例剖析:《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0344-2005)、《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法律法规和标准重点解读。课堂现场答疑:授课老师现场解答问题。
(二)实案剖析:食品、保健食品和电商网页、微信公众号产品网页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形式及判定原则、依据与方法。
(三)现场举例审核:“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涉及食品、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引入误解”、“绝对化用语”、“商标侵权”等容易违法的“关键词”、“宣传用语”等审查规则和要点把握等。课堂现场答疑:现场解答,互动交流,宣传内容如何做到“到位不越位”规避风险。
(四)以案说法,精典案例剖析: 1、食品、保健食品标识标签; 2、虚假宣传用语; 3、违法添加; 4、食药同源; 5、虚假功能、夸大宣传; 6、重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分类举例。课堂现场答疑:怎样合法合理正当宣传产品,如何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如何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从轻、减轻、免于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关键要素与把握。
(五)投诉举报处置实务与风险防控: 1、职业索赔惯用套路、手法和国家立法新动向; 2、利用第三方平台、微信公众号、网页、网站、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经营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等怎样规避虚假宣传,让恶意索赔无处入手; 3、分类、举例说明应对职业恶意索赔和敲诈处置要点,附全套处置实务。
三、主讲师资:
中食标准技术信息网专家顾问团特约讲师、参与制定国家食品检验标准修订起草工作,并邀请具有多年基层一线从事投诉举报和执法经验的资深专家等授课。突出案例教学、“角色互辩”(举报人、当事人,执法人员),解读热点、难点法律问题适用和风险规避。
四、培训时间:
2019年9月27-28日(26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长春市
培训费用:800元/人(本次会议为公益性培训,仅收取场地费及资料费等)。
住宿标准: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价格以函发报到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培训班共为期四天(含报到、离会各一天),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专业人员聘用、晋升、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或申报评定资格的重要依据和职业能力考核的重要证明。
注:如需考取“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另收800元鉴定费。
2、请尽早按要求填好《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我们将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培训事宜,提前7天向您函发报到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影
手机: 13174420151
联系电话:0431-80812960
邮箱:35838477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