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4月1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13〕28号),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保障机制等内容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推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于2014年4月25-27日在福建福州举办“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交流会”。
大会组委会向全国所有开展工作的区县征集优秀论文以及展板或者宣传语,更好的宣传各区县的特色,详细内容请见附件。请各试点区县3月31日前上报材料到邮箱:zgqkyxtlb@163.com。
其他请咨询:010-8311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