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国范围内有序、规范地开展脑死亡判定工作,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下,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特在北京以及外埠举办脑损伤(包括脑死亡)评估相关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师资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培训人员。
二、培训与考核对象
1.临床判定医师:必须为三级医院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在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麻醉科、西医内科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不包括器官移植手术医师)。
三、培训与考核内容
1.理论部分:脑损伤(包括脑死亡)评估和脑损伤评估质控相关内容。
2.操作技能培训:神经系统临床评估。
培训资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成人质控版),
中华神经科杂志,2013年46卷9期:637-640。
四、培训安排
(一)短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1天(2014年5月15日)。
报到时间: 5月14日19:00-21:00
五、考核安排
1. 考核内容:《脑死亡判定标准》及《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相关内容。
2. 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项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临床评估合格证书》,证书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颁发。
六、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请登录网址:www. bqcc.com.cn,报名时注意选择相应的培训类型:短期培训(太原)。
培训与考核班人数有限,网上报名后,中心将按照报名顺序优先安排并发报名确认函,未收到报名确认函的医师请待下期通知。
七、培训与考核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1号住院楼2层会议室。
八、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与考核的人员请于报到时上交:
1. 两张2寸标准免冠照片。
2. 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3. 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有编号页、照片页、人事部门印章页)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二)除报名当天午餐外,其他食宿费用自理。
(三)住宿请各医院自行预订。
(四)现场报到时间是5月14日19:00-21:00(注:5月15日当天不接受报到)
主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中心联系人:陈卫碧 刘超 1861133563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100053) 宣武医院神经内科
中心邮箱:wsbnss@sina.com
一、培训师资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培训人员。
二、培训与考核对象
1.临床判定医师:必须为三级医院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在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麻醉科、西医内科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不包括器官移植手术医师)。
三、培训与考核内容
1.理论部分:脑损伤(包括脑死亡)评估和脑损伤评估质控相关内容。
2.操作技能培训:神经系统临床评估。
培训资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成人质控版),
中华神经科杂志,2013年46卷9期:637-640。
四、培训安排
(一)短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1天(2014年5月15日)。
报到时间: 5月14日19:00-21:00
五、考核安排
1. 考核内容:《脑死亡判定标准》及《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相关内容。
2. 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项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临床评估合格证书》,证书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颁发。
六、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请登录网址:www. bqcc.com.cn,报名时注意选择相应的培训类型:短期培训(太原)。
培训与考核班人数有限,网上报名后,中心将按照报名顺序优先安排并发报名确认函,未收到报名确认函的医师请待下期通知。
七、培训与考核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1号住院楼2层会议室。
八、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与考核的人员请于报到时上交:
1. 两张2寸标准免冠照片。
2. 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3. 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有编号页、照片页、人事部门印章页)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二)除报名当天午餐外,其他食宿费用自理。
(三)住宿请各医院自行预订。
(四)现场报到时间是5月14日19:00-21:00(注:5月15日当天不接受报到)
主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中心联系人:陈卫碧 刘超 1861133563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100053) 宣武医院神经内科
中心邮箱:wsbns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