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培训考核学习班(BQCC)

作者:   20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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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时间: 2015-01-08至 2015-01-09
  • 会议地点: 北京
  • 电话:18611335631
  • 传真:
  • 联系人:刘超
  • Email: liuchao@medesy.com.cn
  • 联系地址:
  • 会议网址:www.bqcc.com.cn
为在全国范围内有序、规范地开展脑死亡判定工作,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下,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特举办相关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师资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培训人员。

二、培训与考核对象

1.临床判定医师:为在三级医院工作并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在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和麻醉科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不包括行器官移植手术医师)。

2.诱发电位、脑电图和经颅多普勒超声判定人员(医师或技师):为在三级医院工作并能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并有2年以上(至少完成操作30例)操作工作经验。

三、培训与考核内容

1.理论部分:脑损伤(包括脑死亡)评估和脑损伤评估质控相关内容。

2.操作训练:神经系统检查、诱发电位操作、脑电图操作和经颅多普勒超声操作。

培训资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成人质控版),
中华神经科杂志,2013年46卷49期:637-640。

四、培训安排

(一)短期培训班

1. 培训对象:神经科的专科医师或技师。

2. 培训时间:2天(2015年1月8日-9日)。

(二)中期培训班

1. 培训对象:非神经科的专科医师,除了理论部分和操作训练外,还重点进行重症监护病房床旁操作实践的培训。

2. 培训时间:1个月(2015年1月8日-2015年2月7日)。

五、考核安排

1. 考核内容:《脑死亡判定标准》及《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相关内容。

2. 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脑死亡判定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分为四项包括:临床评估证书、脑电图评估证书、诱发电位评估证书和经颅多普勒超声评估证书,证书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颁发。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请登录网址:www.bqcc.com.cn

培训与考核班人数有限,网上报名后,中心将按照报名顺序优先安排并发报名确认函,未收到报名确认函的医师请待下期通知。

报名详情可咨询联系人:陈卫碧 刘超

联系电话:18611335631 

邮箱:liuchao@medesy.com.cn

传真:010-84935737。

七、培训与考核地点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教学楼一楼大阶梯教室

具体地址:北京西城区长椿街45号

电话010-83172288;13661134386。

八、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与考核的人员请于报到时上交:

1. 2寸标准免冠照片,照片数目要求为参加考核项目的数目×2,例如:参加两项考核请上交4张照片。

2. 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3. 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有编号页、照片页、人事部门印章页)复印件(并请同时出示原件)。

4.
参加中期培训的人员需同时准备好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和进修申请表(见附件-宣武医院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中期用),交至宣武医院医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并请自备白衣。

(二)除培训2天的午餐外,其他食宿费用自理。

(三)住宿请各医院自行预订,建议选择距离宣武医院距离较近的住宿地点,如北京翔达国际商务酒店。 

主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中心联系人:陈卫碧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100053) 宣武医院神经内科

中心邮箱:wsbnss@sina.com

编辑: 舒思雯    来源: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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