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卫全便函[2010]-002号
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卫生厅、市(区、县)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有关精神,使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准确把握新医改的有关政策,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实施。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与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拟定于2010年4月16日—21日在北京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的主题为“深化医药体质改革,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培训班将邀请卫生部领导、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解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政策,社区卫生机构代表介绍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经验。通过培训班开展政策学习和管理经验交流,构筑交流学习平台,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为居民提供优质得社区卫生服务。现将培训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班目的
通过培训使与会者准确把握新医改的相关政策,更好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提高各地区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稳步发展。
二、 培训班主要内容
1.新医改给社区卫生服务带来的挑战
2.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意义
3.国家社区卫生人才培养政策及项目介绍
4.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建立
5.社区卫生人员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6.管理心理学和管理艺术
7.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任务和能力建设
三、 培训班招生对象及人数
招生对象:
1.各省、市分管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人员
2.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3.各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专职管理人员
4.医学院校、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管理人员
招生人数:培训班计划招生150人-200人。欲参加培训的人员请速报名,额满为止。
四、 培训班地点与时间
会议时间:2010年 4月16日全天报到
2010年 4月17—4月21日 授课与交流
4月21日下午社区考察
4月22日撤离
报到地点:北京圆山大酒店(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
培训班结束,考核合格,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颁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10分)。
五、 培训班注册
因培训班期间酒店住宿紧张,请参会者详细填写培训班回执(见附件),尽快通过传真、邮寄、或E-mail发至组委会,我们将按回执人数预定酒店房间,回执复印有效。
注册时间 2010年4月1日前注册并交费 4月1日后注册
培训费用 1500元/人 1600元/人
注:
1.培训费用包括:参加全部学习培训、培训资料、观摩费等。
2.注册时间以汇款凭证或银行转账日期为准
会议住宿费用
住宿地点 星级标准 2010年4月1日前预定 4月1日后预定
圆山大酒店 ★★★ 140元/人/床(标准) 160元/人/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