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预 防 医 学 会
预会发[2011]018号
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举办
“全国医院病历书写规范与病案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病历是病人在门诊和住院期间整个诊疗过程的完整记录,同时也是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确定和责任认定的主要依据。由于病案书写不规范、不完善引发了诸多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因此正确规范书写病历是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新修订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各类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促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熟练掌握《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有关条文,深入认识和防范医疗风险,妥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会决定举办“全国医院病历书写规范与病案质量管理培训班”,该项目被批准为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编号:2011-45-01-062],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授予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8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 各地卫生厅(局)医政处(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各级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病案科(室)、信息科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临床医师。
二、培训内容
1. 当前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2. 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重点、难点内容解读;
3. 门诊部(留观)病历书写规范及其要求;
4. 住院病历书写标准及要求;
5. 病历书写错误与防范;
6. 表格式病历书写要求;
7. 医嘱书写规范和要求;
8. 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要求;
9.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及特殊情形的处理;
10. 医院等级评审中病历质量管理要求;
11. 各种医技检查、治疗申请、报告单书写规范及要求;
12. 病案(含病历首页)电子病历管理规范及要求;
13. 住院病历(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
14. 病历书写、病案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与医疗纠纷防范;
15. 《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内容要点及规避措施。
三、主讲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胡燕生 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病案》杂志社社长、北京市卫生局病案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主任、北京朝阳医院医务处长
张志忠 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病案质控学组组长、北京友谊医院病案科主任
刘春玲 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委、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病案室主任、教授
刘 宇 北京协和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医疗法律事务处理专家、律师
郭彩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将轮流主讲,每期具体授课专家以报到通知为准)
四、时间与地点(开班前七天为报名截止日)
第一期 2011年4月22日~4月27日 深 圳
第二期 2011年5月 6 日~5月11日 昆 明
第三期 2011年5月20日~5月25日 杭 州
五、费用:培训费9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组织8人以上的单位设领队1名,领队免交培训费。
六、报名办法: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开班前七天为报名截止日)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邮寄、传真或发E-mail至:中华预防医学会期刊编辑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54号;邮 编:100009;
电 话:010-82817134 82817469
传 真:010-82817469
Email:peixun.668@163.com
联系人:赵 玉 手 机:15101020767
武克举 手 机:13681517019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