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与感染控制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各种口腔诊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应用日趋广泛,由于口腔诊疗器械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使用频繁,大多直接与患者黏膜接触,易受血液、唾液及分泌物污染,是造成血源性疾病感染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工作,预防和杜绝由消毒灭菌不彻底而造成的医源性感染,是当前各级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工作,规范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中华预防医学会消毒分会决定举办“全国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与感染控制高级培训班”,培训班将邀请国内著名的口腔、消毒、院感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着重针对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讲解,并将与参会代表深入交流。培训班结束后,参会代表经考试合格将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级卫生局医务科(处)长、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
2.各级CDC和卫生监督所负责消毒、感染控制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所有经核准开展口腔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的口腔科、感染管理科(办公室)、供应室、手术室的医护人员、器械消毒人员和卫生监督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目前国内外口腔器械消毒与灭菌新进展
2.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规章制度建立与落实
3.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方法选择与要求
4.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标准操作规程
5.口腔诊疗区域的建筑布局与环境消毒、灭菌
6.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效果评价
7.口腔诊疗中的交叉感染与控制措施
8.口腔颌面外科病房感染控制相关措施
9.口腔医疗中的感染目标性监测
10.口腔诊室病原菌的危害
11.口腔科特殊材料的消毒灭菌
12.口腔手机、拔牙钳等诊疗器械的保养与维护
13.口腔科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与安全防护
14.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监督与管理
15.医疗废物处理与消毒灭菌
16.《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要求
17.《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培训方式及专家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本次培训班将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等单位的专家主讲,并辅以答疑与讨论交流。
主讲专家: (排名不分先后)
张流波 卫生部消毒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华预防医学会消毒分会主任委员、中国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消毒检测中心主任
李新武 卫生部消毒标准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华预防医学会消毒分会常委兼秘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消毒检测中心副主任
钟秀玲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煤炭总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督察组专家
刘翠梅 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医学会“医疗技术准入”评价专家、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委员、卫生部《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卫生标准》起草组专家
台保军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预防科教授、党委副书记、中华口腔医学会理事、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淑蓉 四川省护理学会消毒供应中心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考核专家组成员、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消毒供应室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将轮流主讲,每期具体授课专家以报到通知为准)
四、时间与地点 (开班前五天为报名截止日)
第一期 2011年7月29日— 8月3 日 大 连
第二期 2011年8月12日— 8月17日 成 都
第三期 2011年8月26日—8月31日 乌鲁木齐
五、培训费用与报名办法
参会的每位同志须交培训费9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传真或Email至会务组:
电 话:010-82817422 82817455
传 真:010-82817455
Email:xiaodupeixun@163.com
联系人:黄 玉 石 爽
会务组将根据报名表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项。组织8人以上的单位设领队一名,领队免交培训费。
中华预防医学会消毒分会
二○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