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颁布实施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为了深入落实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在2009年原《办法》基础上修订后发布的重要管理规定,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投诉管理工作、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的重要指导。各单位应当参考新发布的《办法》重新梳理自身投诉管理工作流程,更新工作标准,培训管理人员,尽快适应新的管理要求。为帮助各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理学习掌握新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形成新的专业化工作机制,特举办本次学习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新《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 新《办法》的法律地位,与其它法律法规的衔接关系;
3. 医疗投诉管理的相关原理、定义和方法;
4. 新《办法》的主要结构和重点条文解读;
5. 医疗机构将新《办法》转化为实际工作制度的具体方法;
6. 医疗投诉管理的模块化设计和工作方法;
7. 医疗投诉管理中疑难复杂问题辨析和处置;
8. 医疗应急体系建设。
二、时间、地点:
2019年6月27日-7月1日 深圳(27日全天报到)
2019年6月28日-7月2日 拉萨(28日全天报到)
三、邀请专家(具体授课专家以报到时为准)
张宝珠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法律处主任、律师,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刘 宇 医院管理和卫生法律专家,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务部主任(原北京协和医院医务处副处长)。
刘 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医事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医事法律权威专家,医疗鉴定专家。
陈 伟 投诉管理和医患沟通专家,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公室主任。
樊 荣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管理硕士,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
四、参加对象:
1、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医政处(科)长及相关负责人;
2、各级医院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办(科)、护理部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临床医师及其他质量管理相关人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六、学分证书:
完成全部学习内容,授予国家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8分,项目名称: 医疗管理模式创新学习班,项目编号2019-15-02-109(国),具体申领手续按规定办理。
七、报名方法及其它事项:
请将填好的《报名表》邮件发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