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环境下的质量受权人业务提升和质量体系完善 (南京11月)

作者: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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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时间: 2019-11-17至 2019-11-19
  • 会议地点: 南京市
  • 电话:13601239571
  • 传真:暂无
  • 联系人:韩文清
  • Email: gyxh1990@vip.163.com
  • 联系地址:
  • 会议网址: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也增加了处罚范围,在对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予以处罚。这就要求企业的QP,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把关,提高管理层整体的法规敏感度以及法规符合性。

另一个最重大的改变,就是在取消了GMP认证工作的同时,也会加大飞检力度。这使得我们的企业的工作方式,需要把突击式的GMP认证,改为每天日常工作的高标准。

以上种种措施,对质量受权人的能力都会是极大的挑战。

为了帮助广大药企的QP避免日常运营中常见的问题,本次培训从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出发,通过详细介绍国内外典型案例,联系相应带来的法律法规风险,从一线实际经验出发,培训如何从管理、操作、制度层面避免日常错误,相信对大家很有帮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7-19日     (17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南京市  (具体地点直接发给报名人员)

支持单位:青岛科创相容性研究中心(高分子材料专家工作站)

二、会议主要交流内容

详见(日程安排表)

三、参会对象

从事质量、生产等工作管理人员,研发管理人员等中高层管理

四、会议说明

1、理论讲解,实例分析,专题讲授,互动答疑.
2、完成全部培训课程者由协会颁发培训证书
3、企业需要GMP内训和指导,请与会务组联系

五、会议费用

会务费:2500元/人(会务费包括:培训、研讨、资料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文清  13601239571微信同号

邮 箱:gyxh1990@vip.163.com

Q  Q:755646218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
北京华夏凯晟医药技术中心
二零一九年九月

日 程 安 排 表

第一天

09:00-12:00 13:30-17:00

一、质量受权人综合业务提升

1- 原辅料供应商管控模块;
原辅料关联审评最新政策要点;
原料药供应商审计要点;
包材企业审计要点;
辅料企业审计要点

2-  新药品管理法对企业质量体系影响
那些SOP会受到影响;
重点SOP修订说明

3-新药品管理法对变更和备案的影响
变更备案的指导原则要点解读
变更备案的法规要点解读
化药变更案例解析
中药变更案例解析

4-新药品管理法对年报影响
MAH相关年报管理
临床试验相关年报管理
药物警戒相关年报管理
原辅包相关年报管理

5-新药品管理法对风险管控计划影响
产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法规解读
产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制度撰写要点

6-假药劣药定义变化影响
假药劣药定义变化对比
如何从研发入手规避假药劣药风险
如何完善质量体系规避假药劣药风险
案例分析及现场讨论互动

主讲老师: 丁老师 大型跨国医药集团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质量受权人, 集团MAH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深度全程主导MAH各项工作,经验丰富。协会特聘专家。

第二天

09:00-12:00 13:30-16:30

质量体系完善和提升

1-新药形势下,如何开展质量体系建设

2-新的GMP认证以及飞检应如何准备及看待

3-质量体系应如何改进

a)偏差体系提升考虑点
b)OOS体系提升考虑点
c)变更体系提升考虑点
d)CAPA体系提升考虑点

4-新的年度汇报体系和投诉召回体系如何建立

5-MAH会要求哪些质量体系和监管要求

案例分析及现场讨论互动

主讲老师:高春花老师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GMP设计审评”专家;广东药学院外聘教授;广东省药学会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药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质量受权人,高级工程师。

编辑: 会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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