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发[2013]80号)中“着力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总体要求,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医保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医保专业对从业人员的高要求与医保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之间的剪刀差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拟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医院医保管理师岗位培训”活动,以加快医院医保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医院医保管理水平。以系统的、规范的、高质量的医保专业培训工作为基础,建设高素质的医保从业人员队伍。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医院院长、主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和医保办工作人员、拟从事医保工作的人员、相关临床科室医保专管员、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二)医疗保险概论,包括:医疗保险的定义和分类;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关系;与医疗服务的关系等;
(三)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特点等;
(四)医院医保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和功能等;
(五)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
(六)医院医疗保险质量控制与医保管理;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与务实;
(八)医院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构成,程序操作及异常情况处理、医疗保险数据统 计与分析等;
(九)医保管理沟通与谈判技巧;
(十)医保管理热点、难点、案例分析;
以上面授讲题均采用理论要点讲授、案例讨论和提问与答疑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师资
拟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相关部门领导、国内知名医保管理专家授课。
四、考核和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医院医保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本证书可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培训考核未通过者,可在2014年12月前举办的培训班任选一期免费参加学习(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并参加考试,也可以直接参加考试,但务必于拟参加的培训班次举办前至少10个工作日报名。
五、时 间:
2014年3月5日-3月9日,3月5日报到,3月6日-3月9日全天上课。
地 点:
北京市,具体地点详见学习班报到通知(报名后发报到通知)。
为保证授课效果,每期培训班招生规模严格限制在200人以内。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为186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发票。
七、报名方式与流程
可采取E-mail报名、信函报名、传真报名、电话报名四种形式并提供个人1寸正面白底免冠电子相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照片采用jpg格式,并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X一律使用大写)。一寸免冠照片,尺寸为33mm(高)×23mm(宽),分辨率350dpi,照片大小应在50KB左右,最小不小于20KB,最大不超过150KB。24位RGB真彩色。),寄至:中国医师协会医院医保管理师培训项目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白玉、王海涛收,邮编:100711,信封上注明“第二期医保管理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