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已经在2019年12月1日施行。其中最大的修改,莫过于专设第三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持有人的条件、权利、义务、责任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以他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投向市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责任的一项制度。
目前,MAH制度在全国10省市进行了三年试点,虽然国内大多数药企虽然已是MAH,但是对于此制度还是较陌生。因此,本次培训,以最新的MAA、MAH和CSO为主线,以上市后变更及检查相关法规、指南为重点讲解:
l MAA委托研发CRO
l MAH制度委托生产(CMO,包括委托检验CLO、再包装)
l 委托销售储存运输(CSO)
相信,经过培训,对于各药企无论是提升研发申报效率、满足法规符合性,或是整合资源配置、节约运营成本,都会带来非常大的帮助,能够更好地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为此,本单位定于2020年8月21日至23日在南京市举办“2020 MAH制度全面实施及企业应对策略专题培训班”,邀请业内权威专家进行解析,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会议地点:南京市(具体地点通知给已报名人员)
会议时间:2020年8月21日-23日(21日全天报到)
二、会议主要研讨内容及主讲老师
内容详见(课程安排表)
1. 新法起草老师 MAH主要参与人之一 GMP检查员、组长
2. 丁老师 知名专家 曾任大型医药集团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负责下属20多家成员企业的生产、质量体系等管理 熟知国内外法规 集团MAH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也是集团质量授权人。
三、参会对象
制药企业管理人员、研发、申报人员、质量、生产人员等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说明
1、理论讲解,实例分析,专题讲授,互动答疑
2、主讲嘉宾均为行业内资深专家,欢迎来电咨询
3、完成全部培训课程者由协会颁发培训证书
五、会议费用
1.会务费:2500元/人(会务费包括:培训、研讨、资料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参加培训的学员将获得价值499元药成材线上培训平台年度会员,近两百节系统课程免费学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文清
q q: 755646218
手 机:13601239571
邮箱:gyxh1990@vip.163.com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
北京华夏凯晟医药技术中心
药成材培训在线
日 程 安 排 表
第一天 09:00-12:00 13:30-17:00
一、 MAH国内外制度概述
1我国上市许可持有人实话的现状
2欧美法规、指南比较
3我国药品法规重构期间发展趋势
4企业内部流程及战略的调整及应对
二、 CRO专题
1MAH下,企业如何构建药物研发质量体系
2CRO质量协议及质量审核
3如何确保委托双方的质量保证与控制
4技术转移及产品技术文档管理
5临床试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二、CMO/CLO专题
1药品上市许可转让流程及法规要求
2CMO质量协议及及质量审核
3MAH采取CMO/CSO方式时的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
4上市后药品生产过程变更管理
4.1 生产工艺变更
4.2 生产场地的变更
4.3 原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等关联变更
4.4 药品处方组成、质量控制方法、药品规格、药品容器封闭系统、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变更
4.5 如何选择变更管理的重点
第二天 09:00-12:00 13:30-17:00
三、MAH深化培训案例讲解
1 MAH制度试点的经验及启示
1.1 MAH委托生产协议要点解析,责任梳理
1.2 MAH委托销售协议要点解析,责任梳理
1.3 试点省份经验汇总分享
1.4 2020年度MAH申报新路径解析
2 如何对企业进行质量审核
2.1 基于药品法律法规、规范(GXPs)
2.2 针对MAH品种
3 如何迎接药品注册批准前核查?
3.1 MAH的职责和应尽义务
4 如何迎接药品上市后检查?
4.1 MAH应建立哪些流程保障合规
5 如何进行MAH质量体系变更控制管理
5.1 化学工艺变更的基本原则
5.2 处方和批量变更的准备
5.3 厂房设备变更如何应对